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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 签下首单“舌尖险”

  本报宁波9月14日电

  记者 吴晓鹏 通讯员 张文胜 陈云

  近日,宁波市塘溪镇的东新酒家向人保财险鄞州支公司投保了“舌尖险”。今后,顾客在该酒家就餐时,万一发生食物中毒或摔倒等意外,可获保险公司相应赔偿。据了解,这是宁波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第一单。

  记者注意到,“舌尖险”保费不多,保额却不小。如1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保费有一年1000元、1800元和3000元三种。如果发生食品安全责任或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累计赔偿限额为6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最高赔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对大中型餐饮企业,保险公司则设计了个性化方案。

  率先投保的东新酒家年营业额约100万元。酒家负责人表示,一年出1000元保费,花不多的钱买一份保障,很值得。本月,宁波启动创建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将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各类服务民生的责任保险。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宁波 签下首单“舌尖险” 2014-09-15 3617707 2 2014年09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