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权于民
不玩虚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关键是要增加和扩大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而不是要削弱和缩小我们的优势和特点,要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切实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
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可谓直指一些地方的基层民主“病灶”。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人们不难发现,一些地方的基层民主建设存在的问题:名为民主选举,却是上级部门变相干涉,而非群众自主选择;名为民主决策,却是领导一言堂,而非群策群力;名为民主管理,却是自上而下垄断支配,而非自下而上广泛参与;名为民主监督,却是走过场做做秀,而非依靠群众动真格。
人民的事必须依靠人民来办。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试想,在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这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原则问题上,如果老百姓不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怎能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到头来,不仅影响基层各项事业发展,还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
切实防止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就要还实权于民,而实质就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价值观,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处理好“主人”与“公仆”、“为民”与“为名”的关系,真正由“替民作主”转变为“由民作主”。这也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基层稳定和发展的根本工程,决不可小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