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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景象

  二、本次出让地块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如遇报名不足三家,则取消本次拍卖。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土地契税。

  三、土地开发条件:该区块按国家建筑规范标准建设,地上商业用房配置水、电、电梯、消防等设施后,土地受让方无偿返还给杜桥镇蟾洋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商业建筑面积35242平方米、无偿返还给杜桥镇杜南村集体经济组织地上商业建筑面积7230平方米。无偿返还部分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由土地受让方负责办理,以竣工后房屋实际构成价值作价计算相关税费,并支付过户费用。

  四、中标单位受让土地后,根据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东建规设函[2014]45号编制建设方案。本地块规划设计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26480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不大于50000平方米,建筑总高度(自室外地平算起):≤82米。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有囤地及闲置土地、有行贿记录和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除外)。非临海房地产企业中标后,须三十天内在临海注册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杜桥镇蟾洋村集体经济组织、杜桥镇杜南村集体经济组织分别签订《杜桥镇蟾洋商住区块商业用房建设协议书》并分别交纳建设保证金300万元(见拍卖资料)。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zjdlr.gov.cn)、临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lhgtzyj.gov.cn)、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hztb.gov.cn)发布。

  七、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9月26日上午11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才准予报名。

  八、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定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清,余额出让金到市国土资源局3楼财务科开具缴款书向临海市金库缴付、契税向税务部门缴付。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九、竞得人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交地确认书、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票据和《杜桥镇蟾洋商住区块商业用房建设协议书》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4年9月26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二号开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土地招投标窗口联系人:

  金先生  电话:(0576) 85112058

  实地踏勘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576)85501530

  单位:临海市土地储备中心

  账号:1207022109049207856

  (临海市工商银行)

  930101040002132

  (临海市农业银行)

  580706220100015

  (民泰银行临海支行)

  800100000019000200

  (临海湖星村镇银行)

  3301120120100016373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临海支行)

  临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土告字[2014]16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杜桥镇的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宗地编号土地位置出让面积

(平方米)土地

用途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出让

年限竞买保证金起始价331082112218001环城东路与新兴路交叉口西北角36137商服

住宅≤3.5≤45%≥20%40年

70年8000万元12100万元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6日


浙江日报 景象 00004 2014-09-07 浙江日报2014-09-0700016;浙江日报2014-09-0700012;浙江日报2014-09-0700013;浙江日报2014-09-0700014;浙江日报2014-09-0700015;浙江日报2014-09-0700017;浙江日报2014-09-0700018 2 2014年09月07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