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授予杭兰英同志
“百姓喜爱的好支书”荣誉称号的决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杭兰英,女,浙江上虞人,1949年11月出生,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祝温村党总支书记,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荣获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省劳动模范等称号,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杭兰英同志连选连任村党组织书记28年。28年来,她凭借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的信念和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克难攻坚冲在前、勤廉为民干在先,带领村“两委”班子和全体村民实干兴村、生态美村、文明立村、依法治村、民主理村,把昔日的后进村变成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该村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省文明村、省卫生村、省文化示范村、省绿化示范村等荣誉。
杭兰英同志平凡中见担当,质朴中显忠诚,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百姓喜爱的好干部所应具备的品质,是我省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优秀代表,是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时代楷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大力弘扬杭兰英同志的高尚品德和精神风貌,省委决定,授予杭兰英同志“百姓喜爱的好支书”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向杭兰英同志学习。
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向杭兰英同志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联系实际、把握实质,认真学习杭兰英同志甘于奉献、尽心竭力为村里干的责任担当,苦干实干、燕子垒窝般创业兴村的奋斗精神,心系群众、真心实意解民忧的大爱情怀,公道廉洁、干干净净干事的优良作风,崇尚文明、乐此不疲种文化的高度自觉,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展示先锋形象。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引导农村党员干部以杭兰英同志为镜子,认真查摆理想信念、奉献精神、工作作风、为民情怀上的差距,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找准努力方向。各地要以学习杭兰英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大力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用好管好村“两委”带头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以杭兰英同志为榜样,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努力争当百姓喜爱的好党员、好干部,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