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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让漏网之鱼无处可藏

  记者 蒋勇

  近日,记者跟随省“五水共治”第4督查组验收姚家田垃圾河整治情况时发现,车水马龙的大桥旁搭建了20余间棚屋,作为生产生活用房。经调查核实,这些棚屋属个人私搭乱建的违法建筑。事后,督查组开具“督查意见书”,责令这些违法建筑限期整治拆除。

  当前,省“五水共治”督查组分赴各地全力做好治水督查的同时,还对前一段时间督查的“三改一拆”工作进行“回头看”,以便将“三改一拆”向纵深推进,这是巩固前期成果的一种有效做法。因为治水拆违过程中难免留有死角,为了不让违法建筑成漏网之鱼,同时防止新的违法建筑出现,各地多举兼施,攻坚克难,切实做好治水拆违工作。

  前不久,记者跟随省“五水共治”督查组在瓯江沿线支流督查时发现,临河而建的两处违法厂房虽被依法拆除,建筑垃圾也被及时清理干净,但河道堤坝边的工业废渣依然原封不动地堆放着,倘若遇上山洪暴发或几十年一遇的大水,河道水位上涨后,这些工业废渣势必影响河道水质,给当地“五水共治”带来隐患。

  有一家临溪而建的铸造企业,因工业污水直排河港被当地有关部门勒令拆除。然而,当省“五水共治”督查组工作人员来到该厂时发现,厂区内依然机声隆隆,污水横流且直接排入清澈溪水之中。这时,十几名正在上班的职工聚集在一起,纷纷议论:若拆除厂房,员工怎么养家糊口?省督查组工作人员要求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这些员工到附近企业就业,但对这家工厂要毫不手软地进行整治拆除。这充分表明,治水拆违,不能讨价还价附加条件,更不能抱有侥幸心态、等等再说。

  各地在治水拆违过程中,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宣传治水拆违是推进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生所求、民心所向,也是地方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各地要通过自查、互查、督查等多种途径,发动群众检举揭发违法建筑和垃圾河、臭河、黑河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水拆违的良好氛围,让漏网之鱼无处可藏,从而使治水拆违工作更全面、更深入、更彻底,为“两美”浙江建设奠定强有力的基础。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4 让漏网之鱼无处可藏 2014-08-27 3594166 2 2014年08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