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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应对公共安全事故存三大误区

灾难突降 学会自救

  本报记者 张丽 通讯员 沈听雨

  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能否及时作出合理的抉择,往往事关生死。那么,当灾难降临,我们该怎么办?记者邀请有关专家梳理了人们在应急中存在的几个误区,希望能帮助大家合理应对,远离危险。

  误区一:麻木

  电影《救火英雄》中,电力专家杨琳发现,刚起火的酒厂连接排污渠及地下油缸,附近的电力管道气温不断升高,她希望高层能拉断电闸,以防事故扩大,但是高层对此视而不见,认为这点小问题不会出事,最后导致管道爆炸,大火发生。

  这一电影片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在公共安全事故中的一些处置误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安全事故往往都是由一些小事件酿成的。如因为对土质疏松等问题不够重视,施工时塌方、渗漏等问题时有发生。

  麻木的另一个表现是,人们对周遭发生的事情关心不够。英国短剧《黑镜子》的其中一集讲到,有人被不明身份的人莫名追杀,但是周围的人没有选择出手相救,而是掏出手机拍下这一幕。如今,人们似乎更愿意在网上和各种人亲密交流,而不注意周边人不正常的言行举止。

  在杭州“七·五”公交纵火事件中,据目击者披露,一名正对车后门单人座位上的年轻男子,从随身携带的双肩包中倾倒出具有较强刺激气味的液体,用打火机点燃液体,车厢瞬间起火燃烧。如果当时周围乘客稍有留心,也许能更早发现异常,及时作出反应。

  误区二:盲目

  据统计,在重大灾难中,86%的遇难者是因为恐惧和盲目逃窜错过了最佳逃生机会。

  今年2月14日下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慈溪支公司办公楼6楼一间办公室发生火灾,旁边办公室员工发现后,立即报警并开展自救。因火势较大,无法扑灭,员工相继撤离。但是,其中一名员工慌乱之下,从6楼跳下摔在二楼平台,经抢救无效死亡。

  施救若盲目,后果也严重。去年8月11日,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星路232号的某调味品公司内,一名工人在清理大型白醋铁罐时被熏倒,另一名工友发现后下罐救人,两人双双被熏倒罐中不幸身亡。同年8月15日,山东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处地下管道的检查井内,3名布线工人因缺氧被困井下,1名工人下井营救时也因缺氧被困,事故共造成两死两伤。8月21日,上海崇明县三商食品公司,一名职工在清理腌咸菜池时不慎跌入池中,另外8位员工在施救时也相继倒下。

  在这些事故中,由于部分职工缺乏安全知识,盲目施救,造成悲剧。很多时候,救人不能仅仅靠勇气和胆量,而是要有正确的方法和技术。

  误区三:慌乱

  去年7月28日,河南某地商贸城5层高的钢架大楼因附近施工的一压路机,突然发生晃动,3000多名顾客和店员误以为发生了地震,情急之下纷纷夺门而逃,发生踩踏事故,所幸没有造成人员死亡。

  在公共安全事故发生时,人们出于本能,都会选择尽可能保护好自己,尽快逃离危险现场。其实,互助是一种更为有效的应对事故方式。比如,当地震发生时,有老师组织男同学保护女同学,年纪大的保护年纪小的,有序离开现场,比那种只管自己盲目奔跑的,发生伤亡的概率要小很多。

  要有效地开展互助,大家还必须学会科学的救助方式。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应在社区多开展救护常识和动作教学,帮助市民在碰到突发状况时,能及时、科学地作出反应。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灾难突降 学会自救 2014-08-26 3583462 2 2014年08月2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