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 师 声 明
律 师 声 明
近年来,有不法企业或个人为达到恶意竞争之目的,散布谣言称因上海科华热力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科华”)在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南路热网工程中的重大失误,致使该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给当地造成经济损失。
该谣言传播范围已超出江浙沪地区,严重损害了上海科华的企业声誉。
鉴于此,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张波律师经上海科华授权,特发布如下声明:
第一、上海科华专注于直埋蒸汽保温管道技术十七年,精益求精、不断创新,其实际控制人已拥有包括“塑套钢套钢复合保温管”专利(专利号:ZL 2012 2 0464771.2)在内的多项专利,可靠性已经得到市场认可。塑套钢套钢复合保温管道早已成为该公司的主导产品之一。
第二、上海科华未在宁波市江东南路热网工程中提供任何产品、设计或施工服务,亦未就“塑套钢套钢”及其技术核心瓦-泡复合结构进行技术转让或技术指导。因此,该工程的质量问题与科华公司无任何关联。
第三、吁请全国同行、客户勿道听途说、以讹传讹,并欢迎提供有关谣言的线索和证据。
第四、告诫相关谣言的始作俑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如继续侵权,一经查实,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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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华热力管道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张波律师
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