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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法官不公,贻害无穷

  廖小清

  某地一对夫妻到法院闹离婚,法官审理后判离:女方获得房子等财产;男方则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及家庭债务和债权。让男方颇感离奇的是,判决生效后,审理法官调任该院执行局,对判决中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数月后与女方登记结婚。日前,当事法官的行为已被认定构成违纪,并被开除党籍并调离法院。

  此事之所以引发社会关注,主要因为人们对法官公正审判的期许及对司法的信任缺失。公众心中,法官是“公正、廉洁”的化身,身份特殊。倘若法官唯“钱、权、色、利、绩”是图,法律的公平、正义与权威将难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也无法保障。

  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若有不公,则会影响案件的判决。如古时一州官在审核死刑案件时,把判词中“用铁锨致乙死亡”的“用”改为“甩”,将案件的主观性质由故意变为过失,为罪犯开脱。这足见法官在案件中的决定性作用。法律由法官适用,而法律的良好适用则有赖于法官的素养。

  只有从源头出发,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才能预防和减少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及交易案的出现。因此,有关部门既要通过道德教育,使法官耻于恶行,又要通过制度保障,让法官不敢有失。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法官不公,贻害无穷 2014-08-25 3595972 2 2014年08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