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区)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全省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营造齐抓共治氛围,我办组织开展了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申报工作。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我办在省级媒体上对提出申报的31个县(市、区)进行了公示。在此基础上,经过现场核查及优选,拟公布浦江县、桐庐县、北仑区、安吉县、天台县、开化县、新昌县、庆元县、文成县等9个县(区)为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区),特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28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时30分至18时,受理电话:0571-28058180,电子邮箱:jb28058180@163.com。
浙江省治水办
201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