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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个助学渠道

助寒门学子读大学

  本报杭州8月21日讯

  记者 石天星 通讯员 郏强

  今天上午,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工作人员带着慰问品走进了几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家中,了解了新生的实际困难,并将我省的学生资助政策进行了详细介绍,勉励新生们不要有后顾之忧。

  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林成格介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在报到时上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材料,可申请缓交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或申请专门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学生在校时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我省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在户口所在地农村合作信用社办理每学年不超过学费和生活费用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在校期间,国家助学金制度也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提供资助。今年7月底,财政部、教育部等联合发布通知,调整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此前,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金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调整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咨询相关助学政策,可以拨打浙江省大学生资助热线电话0571-88008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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