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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经济·新浙商

甬企出口享优惠海关政策——

批次进出 集中申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陈莹 记者 刘乐平) 自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转后,上海海关总结出第一批14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措施。如今宁波企业也可以享受到这类创新措施,记者自宁波海关获悉,8月18日起,“集中汇总征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展示交易”等第一批6项制度正式向宁波关区推出。

  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中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提供有效担保后在一个月内对已放行的货物集中支付税款,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纳税成本都将得到缓解和降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改变以往“一票一报”的作业模式,货物在进出后30天内实行集中申报,将为企业节省大量经营成本,还将增强货物进出的灵活性,日后宁波市各特殊区域间乃至与上海自贸区、长三角各特殊区域间的货物流转速度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保税展示交易”将允许区内企业在区内外指定场所进行保税货物的展示及交易,已销售货物在规定时限内集中申报完税,将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和终端售价,有利于会展经济的发展。宁波保税区内的浙江凌轩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原来葡萄酒销售要先报关、交税,以后就可以先销售再报关、交税,这样一来,既减轻了资金压力,也缩短了商品的上架时间”。此外,展示过程中发现有销售不好的商品可以直接在保税状态下退运,也提高了企业经营的灵活度。

  上述负责人透露,下一步,在业务和科技条件具备后将陆续推广“智能化卡口验放”、“区间自行运输”等制度。第三步则将根据企业配套成熟情况和实际需求陆续推广“先进区后报关”、“仓储企业联网监管”等制度。


浙江日报 经济·新浙商 00010 批次进出 集中申报 2014-08-20 3591259 2 2014年08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