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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潮生活

房产中介费下月放开

  本报杭州8月12日讯 (记者 袁华明) 从9月15日起,我省放开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这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房地产咨询和经纪市场发展活力。

  记者从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房地产政策和技术咨询、房地产经纪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服务要求及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在服务合同、协议中明确。

  同时,相关部门也要求在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后,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内容应包括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对象、代收代付税费项目和标准等。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标示的费用。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行业服务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竞争、垄断市场、操纵价格。


浙江日报 经济·潮生活 00011 房产中介费下月放开 2014-08-13 3583796 2 2014年08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