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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我省完成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

强化执纪问责抓主业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本报讯 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目前,全省11个市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已全部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市纪委监察局在保持内设机构、行政编制和领导职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撤销监察综合室;撤销党风室、纠风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室和效能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撤销干部室,设立组织部;撤销宣传教育室,设立宣传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访室不再加挂市政府监察举报中心牌子。这次调整,大幅度增设纪检监察室,从原先的两个增加到4至6个,从事执纪监督的机构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到内设机构总数的69.9%和人员编制总数的68.2%。

  加强查办案件力度,监督不能松懈。作为中央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的4个试点省之一,我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专门设立案件监督部门,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目前,11个市90个县(市、区)纪委全部设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

  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出去。这次调整,11个市纪委都按要求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后,市级纪检监察机关目前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大部分都在15个以内,精简率超过90%。

  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据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内设机构调整后,全省11个市均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省纪委明确,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职能转变是否到位,案件查办力度是“试金石”。如嘉兴,今年以来,该市聚焦案件查办主业,加大腐败惩治力度,查处县处级要案5件、乡科级案件27件,查办案件数同比上升145%。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86件,同比上升13.4%;结案3245件,同比上升19.7%;处分3276人,同比上升20.7%。截至6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3009个,处理3160人,党政纪处分149人。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强化执纪问责抓主业 2014-08-08 3577913 2 2014年08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