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建设
有效促进浙江全民健身事业快速发展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和浙江省部署了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的一系列工作,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部门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文件也正在制定之中。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必将对现有的体育管理模式带来良好发展契机,为体育社团的社会化实体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我们必须提高认识、抢抓机遇,结合实际、主动作为。
一、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是浙江体育社团发展的必由之路
体育社会组织是体育事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大力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对于深入宣传落实党和政府发展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深化体育体制和机制改革,促进体育部门职能转变,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构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体育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浙江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作出了“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战略部署,这是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升华,也对我们推进体育强省和体育现代化建设、构建完善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加强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是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体育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是新形势下浙江体育社团发展的必由之路。浙江各级体育部门应当从建设“两美”浙江、推进体育强省和体育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高度,以体育社团的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为发展方向,以政府扶持、职能转移、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重要手段,以体育社团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为工作重点,探索政府与社团共同提供体育产品和服务的新路子,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多方面的公共体育服务。
二、社会化实体化建设给浙江体育社团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重视下,浙江的体育社团工作,包括体育社团的社会化实体化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了一些进步。特别是近几年,全省的体育社团工作抓住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有利时机,借助体育“创强”、先进体育社团和星级体育社团创建活动,不断推进自身各项建设,焕发了生机和活力。
一是组织建设突破瓶颈,涉及领域不断拓展。新建了幼儿体育、休闲养身协会、宿将乒乓球协会,老年活动中心俱乐部、之江水上项目俱乐部等一大批新的体育社会组织,围棋、国际象棋、中国象棋以及自行车、汽车、摩托车协会从原来的棋类协会、赛车运动协会分离出来,协会分工更加细化,协会管理更加专业,全省各级各类群众性体育社团组织得到进一步发展,全省目前已建各级各类体育社团2978个,体育社团组织涉及的领域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是管理逐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序推进。省体育局和省体育总会重视对各级体育社团的管理,与省民政厅密切合作,开展了体育社团清理整顿、年审等工作,督查各体育协会按时换届,不断规范协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各级体育总会和体育协会的规范发展。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不断提高体育社会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在政府的推动和扶持下,省游泳协会近几年持续开展“金海豚”游泳达标系列活动,普及游泳知识、进行游泳安全教育,推广建设“拆装式游泳池”,做好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省棋类协会通过开展业余围棋段位赛,培养围棋兴趣、扩大围棋人口、提高围棋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是积极承办体育赛事,群体活动更加丰富。2011年以来,先后举办了浙江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首届海洋运动会、首届女子体育节和省第二届体育大会、全民健身片区活动等各类活动。各级体育社团不仅分别组队参赛,许多单项体育协会还先后承办了相关赛事和活动。省级行业体协和各级体育单项协会注重开展相关项目活动和比赛,2009~2014年,全省各级体育社团开展各类活动达到1万余次,有效助推了我省全民健身活动的蓬勃开展。
四是不断挖掘社会资源,自我造血功能进一步增强。在体育社团社会化建设的尝试中,不断积累经验,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加以引导,以多种形式不断增强体育社团自我造血功能。实体化体育俱乐部不断建立,增加了协会社会化运行的手段和方法,省足球协会、排球协会、篮球协会、乒乓球协会等社团组织,利用国内联赛这一平台,与相关企业共同打造体育俱乐部,打造品牌赛事,拓展赛事经济。我省各级体育社团每年通过市场化运作向社会集资经费达1.2亿元,为社团自我造血、自我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以服务群众健身为根本推进浙江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建设
要根据不同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现状,分级分类,分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以省级体育协会分类改革入手,探索路径,示范引领,做到协会有专门的人员和健全的队伍、固定的场所、稳定的资金保障,有影响的品牌赛事。通过改革,更好地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动员社会力量、满足大众需求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激发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力。
要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推进体育社团社会化实体化建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和完善体育社团建设相关政策和制度。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做好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工作,建立起严格规范的多元监督、监管评估机制,切实保障体育社团在引入市场机制后公益性服务的有效供给。
要以提高体育社团服务能力为重点,努力加强体育社团自身建设。创新体育社团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争取热心体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协会,加强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着力构建覆盖面广、结构合理的协会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强赛事资源和品牌形象开发,着力发展技能培训、竞赛表演、产品销售、技术咨询等产业,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要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社会体育发展的基础。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民办非企业单位,重视和加强基层体育社团建设,实现省、市、县体育总会满堂红,提出乡镇(街道)、村居体育社会组织全覆盖发展目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体育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机制,鼓励他们在基层体育社团组织中发挥作用,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不断发展。
要充分发挥体育的多元功能,促进体育文化和体育社团同步发展。通过体育社团在组织建设、场地建设和活动开展的丰硕成果,更好地展示体育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元功能,体现体育作为生活方式和教育手段的独特魅力,把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建设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