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之地
不可留
风景名胜区内,数十家名目繁多的培训中心、疗养院扎堆聚集。近日,有媒体在东北三省调查发现,这些培训中心大多奢华消费尚存,运行不计成本,资源严重浪费。日前,中央纪委率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自建培训中心摸底自查。
培训,顾名思义,是讲解知识、传授技能。无论从哪个方面看,总统套房、海参鲍鱼、炖狼肉、开培训费发票提成……这些都很难和“培训中心”的名头挂上钩,倒是让人不自觉地联想起高档会所。
其实,这种游离于党纪政令之外的“桃花源”,绝不是什么学习培训之所,而是一种变相的奢靡之风和享乐主义:把纳税人的钱,当成自家小金库,随便花、随便玩。
当前,“八项规定”已实施一年多,中央加大力度反对“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也早已成为“过街老鼠”。然而,在这些风景区内,居然还存在这样的培训中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俨然成“法外之地”。这种我行我素的做法,真可谓胆大妄为。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势必损害我们的事业,伤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笔者认为,对这种严重顶风违纪的行为,有关部门决不能姑息。如果让这种吃喝积习继续上演,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侵害普通群众的利益,党委、政府伤不起,百姓同样伤不起。
笔者希望,有关部门应该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令出必行、禁行必止,对涉嫌违抗政令的有关人员进行问责,还民众一个说法,真正在思想上、作风上起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