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调整限购
本报绍兴8月4日电 (见习记者 陈佳莹) 今天下午,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由此,继杭州、温州、宁波、金华之后,绍兴成为我省第五个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
根据意见,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防范市场风险,绍兴市决定自8月1日起,停止执行已实行三年的、对非绍兴市户籍居民家庭限制购房的政策。与此同时,绍兴的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也将按各家银行的最低限执行,二套房则以拟购房家庭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作为认定标准,不考虑购房贷款次数。
此外,绍兴市还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房地产的金融服务工作,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加快对房地产贷款的发放速度;并要求金融机构积极给予信誉好的房地产企业信贷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为活跃二手房市场,绍兴还将在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自助平台上,直接开通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变更、撤销业务,以方便二手房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