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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天下·中国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

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

  据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扎实推进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

  《通知》提出,要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做好征收补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市、县有关部门要共同建立棚户区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项目审批。

  《通知》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编制安置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将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中央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力度,对财政困难地区予以倾斜。省、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投入,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和运营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市场准入和扶持政策方面同等对待。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并提前谋划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


浙江日报 天下·中国风 00006 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 2014-08-05 3573475 2 2014年08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