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出通知——
防止节日期间不正之风反弹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吴玲娟
本报讯 中秋、国庆将至,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要求,坚决防止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的反弹回潮。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方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晓省委和省纪委的规定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用公款送月饼等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作为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防止收送实物的同时,还将盯住以提货卡、预付卡及异地提取等形式用公款送节礼的行为,露头就查,切实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念。将加大问责力度,对那些把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当耳旁风,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必须严肃查处,指名道姓公开曝光,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如有问题反映,群众可拨打省纪委举报电话:12388,也可发邮件至举报邮箱:zf123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