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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我省重奖举报涉恐行为

最高奖励2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陈永晟 吴亮辉) 举报涉恐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记者今天获悉,省公安厅日前发布实施《关于对举报涉恐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实施奖励的公告》,广泛发动群众及时举报涉恐涉暴线索。

  省公安厅表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以下情况的,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非法制造、买卖(提供)、储存(私藏)、运输、邮寄、持有与恐怖活动有关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以及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群众可以向执勤民警、当地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以及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将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并对举报人员信息予以保密。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3 我省重奖举报涉恐行为 2014-08-01 3569280 2 2014年08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