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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经济·大事件

楼市调整期政府应有作为

  楼市步入深度调整期。面对一些地方“放松限购”的动作,“有形之手”不应对楼市自我调整作出过度反应已成主流观点。不过,不作过度反应并不等于政府不作为。

  从民生角度来看,在市场自我调整期,政策上应当坚持几个“不能变”:抑制投机炒房行为不能变。个人连环抵押贷款、一人一次购房数十套等非正常现象屡屡刺痛社会神经,成为加剧社会贫富矛盾的重要因素。这方面“矫枉”不怕“过正”。

  守住个贷不扩大杠杆的底线不能变。截至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还处于安全区间,即使出现房价整体下调,金融风险也有限,总风险容易控制。因此,吸取国外房地产市场风险引发金融风暴的教训,守住个贷杠杆十分必要。

  保证低收入者基本住房需求不能变。保障低收入居民基本居住需求,避免其受到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据新华社)


浙江日报 经济·大事件 00011 楼市调整期政府应有作为 2014-07-29 3564527 2 2014年07月2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