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部署要求,在全省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营造齐抓共治氛围,省治水办组织开展了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申报工作,经县(市、区)自查,各市审核,目前共有10个市31个县(市、区)提出申报(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如发现申报县(市、区)仍有垃圾河、黑河、臭河,欢迎公众来电反映。公示时间为2014年7月28日至8月1日,电话受理时间为8时30分至22时,受理电话:0571-28058180,电子邮箱:jb28058180@163.com。
浙江省治水办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