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一官员涉嫌受贿受审
本报嘉兴7月25日电 (记者 黄宏 通讯员 南轩) 今天上午,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平湖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引发涉嫌受贿100余万元一案。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0年至2013年间,陈引发在担任平湖市林埭镇党委书记、农业经济局局长、独山港镇党委书记、独山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在企业经营、荣誉评比、申请农业补贴、扩建征地、协调税务处罚、码头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056873元、美元3000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