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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1·14”火灾案开庭

  本报温岭7月24日电 (通讯员 李洁 记者 黄宏) 今天,温岭市法院公开审理“1·14”火灾责任人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剑锋、股东林真剑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

  今年37岁的林剑锋与34岁的林真剑是亲兄弟,两人共同经营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所需,两人擅自违法搭建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铁棚作为生产场所。

  今年1月14日14时40分,该公司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共造成16人死亡、多人受伤,财产损失达362640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两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而引发火灾,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触犯《刑法》,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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