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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提升公众消防满意度

省消防总队作出9项公开承诺

  本报讯 (记者 廖小清 通讯员 方启龙 邵琦) 优化审批、一站式受理、轻微违法首查不罚……7月21日,省消防总队向社会作出9项公开承诺,以进一步提升公众的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据介绍,9项承诺有4项与审批有关。在优化审批方面,所有消防设计审核(设计备案)、消防验收(验收备案)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在法定基础上缩短30%以上,并把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权限一律下放至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方便群众办事。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审批时间,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4个工作日。省消防总队还进一步简化“小微项目”审批和申报资料,可用单位确认的平面图代替消防设计图纸和工程竣工图纸。

  在执法方面,消防部门承诺对单位、个人轻微违法行为首次被发现,并能够积极整改完毕的,可以不予消防行政处罚。轻微违法首查不罚的范围为:一年内首次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的;在本次消防监督检查结束前改正完毕的;没有引起火灾或者造成火灾损失扩大的。

  针对消防审批中的“掮客”、“黄牛”现象,全省消防部门在受理审批时,将严格查验申请人身份,对代办审批的,一律不予受理。凡发现受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委托的人员或者多次送样的人员,一律列入窗口“黑名单”。

  消防部门将加强内部监督,对消防官兵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并禁止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收取企事业单位的慰问费和赞助费。群众如发现消防官兵有违法行为,可随时拨打“96119”举报投诉。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提升公众消防满意度 2014-07-23 3554774 2 2014年07月2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