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何以成摆设
沈吟
沪昆高速湖南境内两车相撞引发爆燃,造成40多条生命陨落。装载乙醇的小货车为非法改装、营运,大客车则夜间违规行驶,此次惨痛的事故,再次给夜晚长途客车的行车安全敲响了警钟。
夜间运营、疲劳驾驶、超载等关键词,经常与事故联系在一起。需要反思的是,为何悲剧一再重演?
事实上,2012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和夜间运行时间,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而事故大客车,多次违规凌晨上路,其所属的公司也违反“凌晨停驶”规定,登上了当地运管部门公布的“黑名单”。
除了经营者唯利是图,管理部门也难辞其咎。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规范企业行为的“黑名单”和规章制度失去了原有的威慑力。每当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后,各地各部门要么翻出规章制度重申,要么重新制定相应政策,但不少时候这阵风一过,紧绷的神经就会松弛下来,违规行为也会故态重萌。再多规定,再好的制度,如果执行不力、监管不到位,那也只是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增强震慑效果。如此,才能防微杜渐,不做事后诸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