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汉刘维等上诉案择期宣判
据新华社湖北咸宁7月19日电 (记者 邹伟 杨维汉 李鹏翔)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汉等上诉案,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维等上诉案。刘汉等上诉案经过6天开庭审理于19日休庭,刘维等上诉案经过4天开庭审理于17日休庭。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在刘维等上诉案的庭审中,法庭告知上诉人诉讼权利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听取了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并归纳了上诉人的法庭调查重点。刘维等有关上诉人分别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发表意见。辩护人、检察员进行了发问、讯问。
法庭辩论结束后,刘汉、刘维等作了最后陈述。刘汉表示法庭给了自己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刘维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其他上诉人表示认罪悔罪,希望法庭给予公平公正的裁决。
整个庭审过程平和、理性,依法有序进行。法庭依法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利,上诉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地进行了举证、质证、发表辩护意见,上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两个合议庭自始至终坚持依法公开审理,先后有500多人次的群众代表,部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