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全民保护认知 助推“两美”浙江建设
——关于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对话
成果
自6月30日起,省建设厅联合浙报集团推出了“浙江记忆·浙山浙水浙乡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和风景名胜区宣传展示系列活动。昨天,我们采访了省建设厅厅长谈月明,就相关事宜进行了一次对话。
问:“浙江记忆”活动启动半月来,社会各方反响热烈,点赞“很有意义”。请问,是怎么考虑组织开展这项大型活动的?
答:社会需要的、公众欢迎的,就是我们必须做好的。去年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强调,在城镇化发展中必须十分重视对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要坚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5月举行的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更是明确作出了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战略部署。做好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正是建设“两美”浙江的具体行动和重要载体。
我省是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大省,这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只有让全社会更好地了解、更多地亲近自然文化遗产,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好、利用好这些自然文化遗产。这就是我们组织开展这次宣传展示活动的初衷。
问:“浙江记忆”系列活动,实质上是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一次集中展示和宣传,上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下得社会民心。请您介绍一下我省自然文化遗产资源的相关情况。
答:我省的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概括起来有几个特点:一是数量多。目前我省拥有世界遗产3处,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18座(其中含历史文化街区78处),中国和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126处,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公布的风景名胜区59处,数量之多,长期领先全国。二是范围大。比如,我省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面积多达5930平方公里,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5.9%,高于全国平均4个百分点。这还不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总面积,要知道,我省城市建设用地占比也不过只有7%。三是类型全。涵盖了江南水乡类、内陆山区类、滨海岛屿类等,丰富多样。这些特点,足以奠定我们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大省的地位,这也是我们浙江人之福,浙江人的骄傲。
问:原来我们家乡还有那么多宝贝,是应该把她们保护好、利用好。那我想了解一下,作为自然文化遗产资源大省,我省在保护利用工作中有哪些特色。
答:从我国自然文化遗产制度建立以来,浙江省在这方面开展了持续、扎实的工作,亮点有很多,比如建立了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强了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了保护项目实施,加大了保护资金投入等。总的来说,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我省已基本摸清了底蕴深厚、弥足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家底”;基本建立了特色鲜明、层次清晰的遗产资源保护体系;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自然文化保护格局。
这里以资金投入为例,就很能说明问题。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钱。我省经多年努力,用于自然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渠道已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十一五”期间,仅用于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除了争取到中央财政2000多万的补助资金,省财政还专门安排了3000万,有效撬动了13亿元的保护资金投入。这几年,省财政加大了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了6000万元的专项保护资金。各地还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吸引名城保护建设资金,如绍兴引进世行贷款,金华开展中德合作名城保护项目等,为当地遗产保护提供了资金保障。
问:我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确实是成效卓著,亮点多多。我们知道,省建设厅作为职能部门,有不少新举措,对这项保护工作还在不断加强。
答:成绩只代表过去。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持续有效地做好保护利用工作,这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眼下,我们正在继续组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中国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的申报认定工作。我们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即要继续转变保护理念,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珍惜关爱自然文化遗产,防止借故破坏和毁损,做到应保尽保;继续调查摸清家底,不漏不弃,抓紧申报认定,争取全部纳入依法保护范围;继续拓展资金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动员各地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同时,要努力推动各地只从重申报向更重实质性保护转变,从重规划编制向重监督管理转变,从单一的保护向多元化的保护转变。
总之,我们要在新型城市化背景下,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万里绿道网建设、绿色城镇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中心工作,坚持历史文化、风景名胜两个资源一起抓,把这些宝贵资源作为优质的公共产品提供给社会。努力构建我省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大格局,通过强化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助推“两美”浙江建设。
问:您的介绍,让我们对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有了新的认识。在现实中,有的地方还时有出现毁损自然文化遗产的现象。如何正确处理好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
答:正确处理好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要切实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昨天的自然文化,就是我们今天的历史遗存,必须十分珍惜。在快速推进的城市化进程中,决不能让她受到“建设性”破坏,或者任由湮没。否则,我们将没有了坚实的“根”,缺少了厚重的“魂”,忘记了我们从哪里来。
要让大家知道,自然文化遗产就在你我身边,关心她们、保护她们,传承下去,让不可再生的“乡愁记忆”优雅地“活”着,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要让这些自然文化遗产,游憩休闲的好去处,成为我们向往的精神家园。
问:看来,“浙江记忆”宣传展示系列活动确实意义重大。那么对做好展示活动,您有什么具体要求吗?
答: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宣传,十分重要,适逢其时。通过“浙江记忆”宣传展示活动,全面普及和提升社会公众对自然文化遗产的认知,增强各方保护意识,凝聚全社会保护共识,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让它成为全民的自觉。
我们推出“浙江记忆”宣传展示活动,就是深入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大力助推“两美”浙江建设的具体行动。通过这个活动,向全社会全面展示我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的丰硕成果。
我们已经下发通知,强调把这些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好、利用好,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把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丰硕成果宣传好、展示好,更是当前各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这次宣传展示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动员,协调指导,各地要积极参与、大力配合,确保宣传展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