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突出主责
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吴有亮
本报讯 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内设机构,聚焦主业、突出主责,用铁的纪律打造反腐铁军,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在机构、编制、职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省纪委、省监察厅整合办公厅、监察综合室设立办公厅,整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特别是大幅度增设纪检监察室,从原先的4个增加至9个,从事执纪监督的相关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8%和人员编制总数的65%。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议事协调机构“减法”,把不该管的工作坚决交出去。省纪委、省监察厅连续开展两轮议事协调机构清理,目前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先的161个减少到12个,精简了92.6%。各市、县(市、区)纪委监察局也积极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现有议事协调机构都在15个以内。
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进一步厘清派驻机构职责,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专门下发通知,明确省直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分管驻在部门其他业务工作,派驻机构负责人不在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兼职,并突出了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特别是领导班子的监督职责。同时,制定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在派驻机构转变职能的情况下,明确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事务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确保省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落实。
作为中央纪委确定的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4个试点省之一,我省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专门设立案件监督部门,实行案件线索管理和“两规”措施使用审批两个“下管一级”,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目前,我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纪委全部设立了案件监督管理室。
今年1至5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683件,同比增长14.6%。省纪委立案查处了5名厅级干部,其中2人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