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推电商示范“造星活动”
刘婧
为加快把我省建设成国际电子商务中心,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工作,发挥龙头企业和地区的榜样示范作用,近日,浙江省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出台了《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为接下来各地电商示范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以及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做出规划和部署。
去年9月以来,“电商换市”的热潮席卷了浙江大地的每一个角落。作为开展电子商务工作的主要载体,全省各地积极推进互联网应用,深挖产业潜力,构建网上平台,不少地区在摸索和创造中收获了宝贵的经验,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区域范围内获得了良好的反响。该《通知》指出,我省通过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平台和产业基地,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切实抓好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逐步完善全省电子商务示范体系。《通知》还发布了示范创建工作的各项标准和细则,符合条件的各企业、地县在今年7月31日前都可以向省电商办进行申报。
对于具有良好经营业绩的企业进行申报,该《通知》给出了详细的规定,比如:销售型电商企业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舟山、衢州、丽水等地放宽到6000万元),通过电子商务渠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应在5000万元(上述3个地市放宽到3000万元),近3年来通过电商渠道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在20%以上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