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法律打折扣
黄宏
最近,网上曝光了两个“神通广大”的官员:河南某地原检察长薄某曾向原上级检察长行贿和介绍行贿被免职,不久即被重新启用,任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政委;广西某地国土局原局长石某,被判刑10年,没有坐过一天牢,还经常去外地旅游,17万元赃款,一分钱也没上交。
这两个官员的网曝情况,一个已被证实,一个被部分证实。事实上,这类“神通广大”的官员,并不止这两个,已经被曝出不少。被“起获”后,没被判刑,还能继续“坚持工作”;被判刑后,能通过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途径迅速“重获自由”,有的甚至连牢也不用坐……这种“神通广大”,绝不是普通人所能想象的。
说穿了,这些官员之所以如此“神通广大”,既在于他们信奉“权大于法”的逻辑,更在于他们对平时“辛勤”织就的关系网充满自信。虽然这几起事件的调查真相尚未公布,但人们不难发现,总有一些人心中“无畏”,为一己私利,敢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于不顾。
防止司法腐败,要防止惩处“虚无化”。否则的话,惩治腐败的铁拳挥出,最终却落在棉絮之中,使一些贪官轻易躲闪,会让法律的公信力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