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 广场舞限时限地
本报讯 (见习记者 梁嘉琳 通讯员 钱锋) “天气渐渐热起来了,我最近晚上去益泉百货溜达,中间隔条马路,两边都是广场舞的大妈们!”绍兴网友“脆弱到家的头顶”发帖感叹。
绍兴“舞迷”张大妈则向记者感叹道:“在小区跳被说是扰民,在广场跳又被说是影响市容,呆在家里又被家里人说是容易得老年痴呆症。真希望政府能出面主持公道!”
“张大妈”们的呼声如今有了回应。记者日前从绍兴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区广场舞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定于本月15日起试行。
该规定实行属地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单位)依法管理、社区和公园等场地管理单位配合的三级联动机制,试图在社区居民和运动爱好者的合法权益之间取得平衡:一方面,提升市民公共行为素养,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另一方面,为“民有所乐”、“民有所健”发挥积极作用。
绍兴市区广场舞场地点多面广,广泛分布于各个公园、广场、居住区、街头空地等,与市民游憩、休息的时间和场地多有交错。对此,该规定在明文提出“限时”和“限地”的要求,在充分考虑和尊重市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广场舞活动的场地与时间。并要求规划部门从全局角度考虑场地之间的联系,就近合并,适当减少广场舞场地,提高公共空间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