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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今日宁波

宁海预防监督贯穿重点工程建设全过程

“项目检察官”把好廉洁关

  县委报道组 陈云松 周武军

  通讯员 占雪琴

  本报讯 全省最大的一次性围垦工程宁海下洋涂围垦工程,近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的“项目检察官”张秋也卸下了重担。他告诉笔者,在他的同步预防监督下,整个工程的实际投资比概算投资省下了2.05亿元。

  2012年起,宁海县实行“项目检察官”制度,将检察预防监督贯穿全县21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力保总投资额123亿余元的工程零违法违纪。

  据宁海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检察官”的预防监督措施总共有13项,根据存在职务犯罪发生风险的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区别不同对象,采取不同预防方法。

  “项目检察官”的工作,也以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展开。在一年之初,宁海县检察院先从县发改部门获取全县全年的工程项目情况,再对几百个工程进行项目分类,建立台账资料。从中挑选重大工程项目,以“项目检察官”的形式进行专项同步预防。工程启动的政策处理阶段就开始立项,制定可行性报告,发函告知给业主单位。

  项目建设的每个环节,都有“项目检察官”的参与。在工程建设现场,他们负责张贴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海报,公示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设立检察官意见信箱。从招标文件讨论会议开始,招标现场监督、招投标资料报备,他们全程参与、监督。在政策处理环节,他们在各乡镇抽查明细账上的村民,了解政策处理款项是否发放到位。在工程变更、采购等腐败重灾区,他们更是付出全部精力参与协调。

  在检察官们现场监督和建议下,下洋涂和三山涂围垦工程都实现了政策处理放权到各乡镇,业主单位从实施者转变为监管者。宁海模具城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因地质原因需要进行变更,需额外增加投资500万元。项目检察官得知后,会同6个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勘察,集体会商后同意变更,杜绝了工程变更中的贪腐隐患。


浙江日报 今日宁波 00022 “项目检察官”把好廉洁关 2014-07-03 浙江日报2014-07-0300011 2 2014年07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