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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4版:今日宁波

象山出台作风建设六项规定

  县委报道组 俞莉 陈光曙

  本报讯 最近,象山出台了《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六项规定》,其中第6条规定: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一律从严处理。

  除了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服务费用规定外,象山出台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其他五项规定分别为:参加带有赌博性质的打牌、搓麻将等活动;接受或参加公款吃请以及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私人宴请、娱乐活动的;本人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资金借贷关系的;违规搭建、违法建筑,占用破坏公共绿地,在规定期限内不落实整改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领导干部如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一律从严处理。这是象山县迄今为止出台的最严厉的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定。

  去年以来,象山县加大明查暗访和通报查处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吃喝、赌博等歪风。至今,象山共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违纪违法案件19件,其中涉及机关事业干部9人、其他党员10人;已查处3起公款吃请及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娱乐的案件,其中一起中的乡镇干部已被免职,另两起由县纪委责令所在单位作出处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对两名因民间借贷长期不在岗的机关干部已责令其辞职,并对一名变相违规操办婚丧喜事的领导干部进行免职处分。

  但是,该县近期仍发生了几起违反“八项规定”的事件,严重影响了领导干部的整体形象。同时,该县有些领导干部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甚至当群众尾巴,存在乱搭建、侵占公共绿地、拒交物业费等情况的不在少数。

  为此,象山县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规定,与狠刹吃喝风、借贷风、赌博风、人情风一样,涉及领导干部搭建违法建筑,且在规划、国土、城管等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的期限内未拆除的,一律从严处理;涉及领导干部无故拒缴小区物业管理费的,且在物业部门书面或上门催讨,并经本人所在单位提醒后仍无故拒缴的,一律从严处理。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浙江日报 今日宁波 00024 象山出台作风建设六项规定 2014-07-03 浙江日报2014-07-0300014 2 2014年07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