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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政治纵深·法治

行业协会
岂可敛财

  审计署近日公布的报告显示,至2013年底,卫生计生委、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个部门主管的35个社会组织和61个所属事业单位(大多为行业协会)利用所在部门影响,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29.5亿元,部分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49亿元。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行业协会说是民间组织,却与政府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几年前就有媒体曝光:有的协会用会费给主管单位购买小车,有的挪用会费弥补主管单位办公经费的不足,这种现象不一而足。这些协会名义上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质上“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借助权力谋求垄断利益。在这种利益关系下,一些主管部门怎么可能对这些协会、社会组织实行严格有效的监督?

  当行业协会有了权力庇护,就难有公正性可言。同时,公职人员或退休官员兼职协会负责人,容易使协会变成“二政府”,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助长了协会腐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说到底,要解决行业协会种种乱象,关键在于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完全脱钩。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彻底断掉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之间的隶属关系、经济联系。让权力走开,行业协会敛钱乱象方能被根除。这需要制度保驾护航,伸手获利要问责,管不好也要问责,主管单位得不到“好处”,行业协会的去行政化就会少很多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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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可敛财
2014-07-03 3528826 2 2014年07月0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