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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昨发布抽检结果

黄金珠宝饰品半数不合格

  本报杭州6月30日讯

  记者 刘乐平 通讯员 沈雁 杜文博

  省工商局今天发布黄金珠宝饰品抽检结果,92批次商品有4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过半。周六福、南亚、尚晨珠宝、中国黄金、义源、晶永恒、卡地亚、明希等品牌被列入不合格名单,不合格项目包括:名称、质量、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编号、厂名及厂址或销售企业的名称及地址和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等。

  标识缺失是主因

  不合格批次中,47批次不合格产品均为商品标识不合格(本次抽检中的贵金属和珠宝玉石的标识标准均为国家和地方强制标准)。

  作为特殊商品,黄金珠宝玉石具有辨识专业性强,单价金额高,保值增值等特性,其标识标注有别于普通商品,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对此类商品的标识标注有严格要求。

  以名称标识为例,本次抽查检验中贵金属饰品有的未标注材料名称、有的未标注材料纯度、有的甚至材料名称和纯度都未标,更多的是用元素符号或英文单词缩写标注。如“浙江世元贵金属有限公司杭州拱墅分公司”销售品牌为“中国黄金”的产品,标注为“PT950戒指”应当标注为“铂950戒指”或“铂Pt950戒指”。

  “贵金属和珠宝玉石饰品的材料名称、材料纯度用来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直接影响饰品价值,标注不规范导致消费者购买时无法了解饰品的真实属性。”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表示。

  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国升说,此次抽检超过半数商品的标识标注不合格,部分品牌企业为追求规模快速扩张而采取加盟店经营模式,对加盟一方采取放任管理,导致最基本的标识标签问题出现大面积不合格,需要引起行业的高度警醒。

  记者了解到,标识不合格的情况还包括质量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标准编号、厂名及厂址或销售企业的名称及地址、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价格陷阱寻常见

  省消保委在此次市场抽样中发现,目前黄金珠宝玉石市场“鱼龙混杂”。调查发现,一些非品牌的市场经营户中,充斥着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现象。商户用合成珠宝玉石冒充同类天然珠宝玉石,如用石榴石冒充天然红宝石,合成祖母绿冒充天然祖母绿,合成水晶冒充天然水晶等。

  在杭州某珠宝城内,商家以300元售卖一款乳白色手镯,商家介绍为象牙,面对业内专业人士的质疑,商家改口称为海象牙。某商户以50元至300元不等的价格售卖玛瑙手镯、蓝田玉手镯、云南翡翠玉挂坠等,一起随访的业内人士初步判断均为假货。

  虚高标价、虚标原价、高标低折现象也不鲜见。杭州某珠宝城一商家一个“G750金翡翠挂坠”标价16.8万元,打3.5折后还要5.88万元;除专业市场外,杭州市区的一些大商场也存在虚标原价、高标低折的情况。有些品牌可以打5折,有些品牌甚至最低可以到3.5折。

  “原价并非经营者自己随意标出的价格。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否则就属于价格欺诈行为。”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说,经营者不能提供降价前交易票据的,其所标示的原价为虚构价格。

  有的商户还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不少商户以“万纯金”为卖点炒作,大量销售所谓“万足金”。浙江省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秘书长赵杨彪说,根据现行标准,金含量达到99%可称之为“足金”,达到99.9%称之为“千足金”,但却没有“万足金”、“万纯金”、“高纯金”及99.99%含量的命名方法。也就是说,市场出现“万足金”或者“万纯金”都是企业自创概念的宣传行为。

  盲信捡漏不可取

  如何才能买到货真价实的黄金珠宝玉石,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选购珠宝饰品之前首先要注意查看饰品标示是否齐全,标注内容是否规范。贵重珠宝玉石饰品还要索取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

  “珠宝饰品通常比日常消费品价格高,特别是珠宝、玉石饰品,其种类、产地、品质、价格组成等非一般消费者所能判断。在现阶段,已经很少有普通消费者‘捡漏’的机会,所以消费者不要寄希望于到市场里、旅游景点、流动展销会上以特别低的价格买到正宗的珠宝玉石饰品。”

  针对“高标低折”现象,叶元春认为,“通常而言,折扣很低的饰品原价基本都是虚构的,经营者高标低折的行为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

  叶元春提醒,由于珠宝玉石是依据其自身品质来评价质量等级,级差价差关联密切,购买时千万不能只看价格,还应注重产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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