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思路,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县水环境整治任务,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全县水环境整治任务。全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稳定达标,县出境水质、交界断面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县城和重要城镇防洪达到规划标准,消除城市内涝,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城乡供水安全稳定,改善水环境、优化水生态、提升水景观,加快建设水净、天蓝、地绿、景美的“生态家园”,努力打造“国家东部公园”。
总体目标
按照“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思路,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全县水环境整治任务,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全县水环境整治任务。全县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稳定达标,县出境水质、交界断面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县城和重要城镇防洪达到规划标准,消除城市内涝,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城乡供水安全稳定,改善水环境、优化水生态、提升水景观,加快建设水净、天蓝、地绿、景美的“生态家园”,努力打造“国家东部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