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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治为基 法治为要 自治为本

桐乡:从管到治,让社会活力迸发

  德治为基 法治为要 自治为本

  桐乡:从管到治,让社会活力迸发

  撰稿:张潘丽 照片:桐乡市委办提供

  古有梧桐,凤凰来栖。桐乡,她的名字来自一个美丽的传说。

  如今,在这片美丽富饶的江南土地之上,正在进行一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

  “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自治是目标。”桐乡市委主要领导说,该市推行以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合一”为特色的社会治理新改革新实践,正从传统一元单向管理向多元合作治理模式转型。自去年高桥镇率先以百姓参政团、道德评判团、百事服务团“三团”破题开始,“三治”建设星星之火在桐乡大地迅速燎原。百姓评百星、村民法治驿站、板凳法庭、LAI评估、阳光议事厅……一时间,从政府部门到普通村民都迸发出了前所未有的创造力,“三治”理念更是以一种服帖的姿态融进了治水工作,融进了三改一拆工作,融进了桐乡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

  善政善治谱和谐。社会治理创新,关键在于引领社会主流价值观、推进政府自身改革、激发公民和社会的参与热情。现代治理的这些内涵,在桐乡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合一”的社会治理新实践中,有了充分的体现与大胆的探索,桐乡百姓也早已切身感受到很多喜人变化。

德治为基,修身齐家明理

  眼下,桐乡176个行政村、35个社区纷纷组建了道德评判团,老百姓的行为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不是文明道德,由道德评判团说了算。这也意味着,道德评判的民间舆论场正在桐乡进一步被激活。

  “经你们这么一说,我感觉自己是过分了点,政府修筑圩堤是为了村民好,我不能以己之利阻碍此事。”不久前,高桥镇越丰村,一场设在居民家中的道德评判会,让原本纠结于青苗补偿费过低不同意征地的两户农户解开了思想疙瘩。

  在桐乡推行的“三治合一”社会治理创新实践中,以民间舆论作用于法律层面之外的道德引领,起到了抑恶扬善、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小区楼房的房前屋后和楼道内杂物乱堆乱放、毁绿种菜、绿化带内乱晾晒……在道德评判团的评判下,高桥镇百姓一些已司空见惯的陋习得到了改正。

  道德评判的关键,还在于评判团成员的公正与威望。遍布高桥镇每个村的道德评判团成员纳入了社会贤达,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口碑良好的企业家等。他们在评判的过程中,充分运用自己的公信力,以及基于自身对农村社会的了解,综合考虑社会因素、人情世故和习惯等进行说情说理,让许多人心服口服。

  在桐乡城乡,扬善之风愈刮愈劲。“我们村擒获黄金劫匪的方雪祥理应当选,大家都没意见。”凤鸣街道新农村村民方银松说。“王荣兴是我们村的电工,除了做好本职工作,村民用电遇到问题,随叫随到,还不收钱。”凤鸣街道建胜村村干部顾镇桦说……今年,凤鸣街道围绕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培育,在全街道辖区内开展了“百姓争当百星、百姓评选百星、百姓传播百星”活动。

  一时间,4万余名凤鸣人纷纷寻找自己身边的“明星人物”。谁出钱为村里铺了路、谁是厂里的技术尖兵、谁又是孝老爱亲的典范,凤鸣人心里都有一盏明灯。而这场寻找善能量的活动,本身也是一场在对比中进行的自我教育。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年初,桐乡市精神文明促进会正式成立。在众人的注视下,勇斗持枪悍匪的4位桐乡市民被精神文明促进会授予“最美桐乡人”称号。与奖杯一起递上的,还有筹自民间的总额1.2万元奖金,这是该“草根奖”发出的第一笔奖金。眼下,桐乡市精神文明促进会还在积极筹备最美桐乡人基金,接受市民捐赠,并将长期开展表彰、奖励活动。

法治为要,良政善治循法

  随处可见的村民法治驿站,村民热捧的“板凳法庭”,市、镇、村三级全覆盖的100个法律服务团,全省率先发布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政法干警倾情参与的联网格送服务活动……法治为要,良政善治循法,桐乡正在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凤鸣街道新农村村的顾春华是村民法治驿站的一名宣教人员,他还成立了“六毛”帮教点,自费为法律流动书架添加法律读物十多种。除了当管理员,他还担当法治宣传员、调解员。

  不久前,新农村村工地上由于意外导致一人死亡,但谈及赔偿问题,包工头的抵触情绪很大。顾春华获知这一情况后,及时与街道司法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去做包工头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他与对方家属达成和解。

  去年以来,凤鸣街道共成立法律服务队11支,法治驿站62个,驿站服务组135个,已调解各类纠纷98起,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各类法治宣传受众人数超过2万人次。

  不止有法治驿站。在屠甸镇汇丰村,村民遇上烦心事喜欢去“板凳法庭”。可别小看这个“板凳法庭”,目前也已受理矛盾纠纷32起,调处成功率100%,发放普法资料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20多人次。

  近日,汇丰村村民李某在去上夜班的路上摔断了腿,住院一个多星期,又休息了几个月。当他想回去上班时,却发现厂里早已把他辞退了。

  正当李某不知所措时,村里的法律服务团向他伸出了援手,告诉他这是工伤,厂里应该赔偿损失。村干部马上帮他联系了镇司法所,帮助调解。最终,李某拿到了赔偿款。

  “这可真是方便了我们老百姓。”说起“板凳法庭”,屠甸镇红星村村民王宏伟十分开心,他说大家都是乡亲,谁也不愿在村里落个胡搅蛮缠、不讲理的名声,所以有了工作人员调解,矛盾纠纷十有八九得到平息。

  为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桐乡建立了100个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平均每个服务团服务2至3个村。“每个团都由律师和公、检、法、司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组成,重点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法治文化宣传、法律服务,着力推进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桐乡市司法局负责人说。

  不仅如此,桐乡市还率先发布《依法行政指标体系》,采用依法行政指数(简称LAI)评估方式,对12个镇(街道)、33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全新考量。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排名,进一步推进了“法治桐乡”、“法制政府”建设进程。

自治为本,多元主体参与

  桐乡每个镇、街道都有一个百姓参政团,凡镇、街道出台重大决策、实施重大工程项目,都必须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方可进入决策程序。

  近日,高桥镇政府礼堂里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大讨论。原来,镇里对榨菜行业的整治方案正在征求百姓参政团的意见。

  “对单家独户设在田间地头的腌制菜窖,在污染的监管上很困难,能不能由我们镇里出台规定统一关闭?”高桥镇党委书记蔡立新话音一落。80岁的村民徐银芳马上站出来反对:“我跟榨菜打了一辈子交道,这种机械式的做法治标不治本,老百姓这边肯定通不过。”“是啊,这样一刀切,影响整个行业,也会影响大家的收入。”马上有人呼应。一个多小时的会议后,与会者对整治工作的方向、内容等基本达成了共识。

  据介绍,高桥镇百姓参政团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三小组长代表、道德模范人物等组成。在讨论具体事项时,每次还会吸收与所讨论的问题有直接利益关系的20至30名村民代表参加。

  “打开大门让老百姓参政议政,为各种利益主体搭建了一个务实有效的协商和对话平台,拉近了政府与公众的距离,使决策更科学。”蔡立新说,百姓参政团让老百姓在与自己利益相关的问题上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这就大大增强了镇里办大事的凝聚力。

  在洲泉镇青石村,“阳光议事厅”已颇有名气,村民都喜欢到这里来议一议新近的大事;在振东新区凤凰社区,由公安部门配合的“老杨工作室”开启社区“自治”模式,业主一旦发生矛盾纠纷,首先想到找老杨, 问题解决率接近100%……

  不仅如此,桐乡市还开出了“权力清单”,将社区需依法履行的事项精简到36项,需依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缩减到40项。除了这76项外,社区有权对其他需要进社区的事项说“不”。根据这个清单,村、社区工作人员便可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来服务村民、居民。

  “社会管理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管理社会,社会管理的根本目标应该是社会自治、社会自我管理,让社会自身运转起来。”桐乡市委领导说,这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政府力量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力量有效对接贯通、良性互动的过程。让老百姓自己来管理身边不和谐的事就是其中的一项探索。

“三治合一”践行样本

  “三治”之精髓是合而为一。在市场经济时代,法治与德治型构了生活秩序,发挥各自作用。法制的建立与维护离不开道德的基础。同样,道德价值的凸显离不开法治精神的张扬。自治则是通过党委、政府主导下的治理社会化,让老百姓在常态下按照法制与德治型构的日常规范进行自我管理,融合团结社会成员,达到社会认同。运用“三治”法则破解难题,讲究掰开捏碎再揉成团,是柔性的全方位推动。

  崇福星火村:

  村里拆迁,村民做主

  在桐乡“三治合一”践行构架中,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自治是目标。三者既相辅相成又相互依托,必须协同推进。

  崇福镇星火村的自主拆迁故事,正好是这一思路的充分演绎。

  崇福镇星火村有3个村民小组,农户88户,人口337人。因位于城镇规划范围内,实施建房控制已16年了。“房子破旧亟待整修”、“子女结婚需翻建新房”……随着时间的推移,村民想要拆迁安置的诉求越来越强烈。而现有的拆迁安置政策与10多年前的已大不一样,这就又造成了诸多矛盾,一时难以调和。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村委会在不突破现有政策的基础上,大胆选择由村民自主开发,并报备了镇党委、政府批准,成为当地第一个吃“螃蟹”的行政村。此后一年多时间内,星火村在“德治”、“法治”要素保障下,前后开了100多次村民民主“自治”会议,最终敲定了开发方案。

  “既然是村民自主开发,就要充分由村民自己做主。”村党总支书记沈迎新说,一开始村里就定了个规矩,只要涉及开发建设的事项,都要通过集体讨论、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在随后的日子里,严格按照这一规定执行。诸如套型面积、户型结构等细节问题,均由村民大会形式来决定。

  但俗话说:千人千条心。即便是如此科学透明,星火村在自主开发过程中,仍然并非一帆风顺。沈迎新的应对策略是:操作过程中遇难点巧用“三治”破解。

  星火村5组中曾有个“钉子户”。那时,其他人家的房子都顺利拆掉了,可他就是不肯拆,以期多赔点钱。得知这个消息后,沈迎新和该农户的隔壁邻居老姚一起上门劝说:“只要符合政策,政府都会补偿给你,但像这种不符合人情、政策的事再僵持下去,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大约上门七八次后,该农户最初的想法终于有了松动,最终实现了和谐拆迁。类似的小插曲,在整个拆迁过程中还有不少,而“德治”这种约束方式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村民们原先都住惯了“顶天立地”的农居房,刚开始对公寓房安置不太感兴趣,为了让村民们对公寓房安置有个直观的了解,村委会还组织了一些户主,专门到江苏昆山千灯镇进行参观考察。这种方式效果出奇得好,在随后开展的安置方式征求意向书签字中,88户村民中有85户选择了公寓安置。

  今年7月,由当地村民公投命名的自主开发项目“德城·星东铭苑”将正式开建,4年后,88户村民有望全部入住,他们除了以“股东”身份继续享受集体分红和正常福利外,还可以“居民”身份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可谓达到了双赢。

  “三治合一”助治水

  “五水共治”没有旁观者,通过“德治”、“法治”、“自治”载体,桐乡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以主人翁姿态投身治水实践。

  垂柳依依,桑树繁茂,幢幢村舍沿河而建,乍看风景如画,但一走近,臭味便随风而来。

  原来,150米长的匠人浜下游段被周边村民给堵上了,清澈的小河变成了臭水河。村民堵河的理由是小河正对着房屋,影响了他们家的运气。

  高桥镇越丰村党支书沈春雷组织村道德评判团到实地勘察,又在村里开起了村事评判会。经过讨论,村里决定采纳道德评判员的折中方案,在泥坝下装几条大水管,先让死水活起来。

  今年以来,桐乡各地的道德评判团牵头对居民、村民污染河道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则利用道德曝光台进行曝光,并要求支付河道垃圾清理费用。

  “各类垃圾要入箱,不将污水随便放,道路杂物要堆好,不在路边河边抛……”这样朗朗上口、通俗易懂的句子如今张贴在凤鸣街道路家园村每个村民的家中,这是该村推行的“五要五不”的“五水共治”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由我们自己参与制定的,我们都要遵守,对不文明的行为要批判。”凤鸣街道路家园村村民钟永奎说。今年5月,路家园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制定“五水共治”村规民约,钟永奎作为村民代表参加了座谈,还提出了“垃圾不能随便倒、菜窖不能乱挖、不能养猪”等意见。

  此后,钟永奎以身作则,在河道认领活动中,主动提出担任监督长,清理河道垃圾、环保宣传、植树护绿……他样样冲在前头,他的事迹登上了村里的“光荣榜”,也带动了周边村民积极参与。

  在屠甸镇,“邻水文明”最近成了热门词。连日来,由群众投票评出的18户“邻水文明”家庭、9家“邻水文明”企业、9家“邻水文明”经营户组成了巡回团,在全镇开展展览和宣讲活动。

  在“五水共治”中,法治发挥了强化“五水共治”刚性约束的作用。今年以来,261名政法干警活跃在299个重点网格,以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宣传《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团则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有关的水环境整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宣传16次。

  不仅如此,桐乡也对环境违法行为展示了“零容忍”的态度。今年,桐乡共出动执法人员3544人次,检查企业1366家次,立案查处企业60家,限期整改企业40家,停产企业20家,移送公安案件14件,刑事拘留49人,取保候审11人。

  昔日黑旅馆 今朝放心房

  在乌镇西栅景区门口,谢雨阳的“大城小爱咖啡旅馆”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做生意了。

  “过去我们都掩着大门,也不敢打旅馆的招牌。”谢雨阳说,由于旅馆资质不达标,他只能偷偷摸摸做生意。“大部分客源都是通过网上预订,我们再去接游客来入住。”

  乌镇旅游热带火了景区周边的家庭旅馆,最多时达380多家。“居民将客房设在自家,由于房屋不是商业用房,无法取得营业资质。”乌镇国际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孙晓东说,这些“黑旅馆”普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卫生条件也较差。

  “床单上有油渍,茶杯壁上残留着茶垢。”四川游客郑晓燃说,她入住乌镇一家庭旅馆,每晚收费120元,被子都不敢往身上盖,就和衣睡了一晚。去年,乌镇景区接到有关旅馆住宿的投诉600多起,大部分涉及“黑旅馆”。尽管如此,家庭旅馆因价廉依旧门庭若市。

  7年前,孙晓东调到乌镇工作的第二天就开始打击“黑旅馆”,曾数次组织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但收效甚微。“对查实的家庭旅馆,我们只能以无证经营处罚,罚点钱了事。”孙晓东说,许多店主这边刚交罚款,那边又在招揽生意,“黑旅馆”越“打”越“多”。

  由于乌镇景区周边经审批的旅店最多只能提供6000个左右的床位,而节假日,在乌镇留宿的游客远超这个数字,差额就是家庭旅馆的生存空间。

  堵不行,只能靠疏。为此,去年初,乌镇国际旅游区管委会经过走访、调研,并与景区周边的村(社区)商讨治理“黑旅馆”计策。由管委会指导成立“乌镇人家”民宿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治管理。

  据了解,“乌镇人家”民宿行业协会,会长由会员单位选举产生,由居民自治管理。“乌镇人家”有严格的入会标准,目前,乌镇景区周边近400家家庭旅馆中,有近200家已加入到“乌镇人家”民宿行业协会,那些未能达标、尚未加入的,也在努力整改,想要尽早入会。

  想打“乌镇人家”的招牌,还需要够得上一些“硬杠杠”。为此,国际旅游区管委会会同当地消防、卫生等部门制定标准。如关于消防的规定,民宿砖混结构房间不多于10间,房屋不超过3层,木结构、砖木结构的房间不多于5间,房屋不超过两层等。只有经协会验收达标才能营业,管委会进行不定期抽查。

  此外,协会对会员旅馆收取保证金和一定的管理费,以保障协会的日常管理。“没有规范经营的旅馆将受到处罚,屡教不改的将被取消会员资格。”孙晓东说,协会的每一笔开支,都会进行公示。

  破解行业管理难题,“三治”无疑是法宝。在以皮鞋产业闻名的石门镇,石门鞋业协会促鞋企以“自治”谋发展。无论是企业与员工的矛盾纠纷,还是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顽疾”,167家会员单位总能通过不断协商、探索,找到“治症之药”,“自家事自家解决”,并逐渐形成了当地企业“自治”的典范模式。今年,石门镇又出台了关于在石门镇鞋业行业开展“三治”建设的方案,按照“政府指导监督、协会自治自律”的要求,在行业协会中进一步开展“三治合一”建设。

  户主委员会

  破解农民小区治理难

  不久前,濮院镇新联村世纪新联二期住户莫大爷想在自家屋后搭个棚子纳凉。得知这一情况后,村户主委员会委员专程开会讨论,最终觉得搭棚损害小区环境,不予同意。当天,户主委员会主任王宁良将这一结果告知。莫大爷说:“既然是户主委员会的意见,我信服,棚子就不搭了。”

  近年来,濮院镇加快新村集聚步伐,目前已形成新村点24个,集聚农户近3万人。“城镇化过程的前期是以拆迁与建造为主,后期则面临新社区管理的难题。”濮院镇党委书记沈根潮说,农民拆迁安置后,熟人社会变陌生人社会,传统三小组长的组织架构被打破,如何创新社区管理模式成为摆在濮院镇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道时代命题。

  为此,濮院镇先后在永越村、新联村成立户主委员会,通过村民依法自治的方式,破解农村小区治理难题。

  2010年,濮院镇永越村开始新村集聚,全村38个村民小组900余户村民陆续住进7个农民小区,加上临近毛衫市场,全村超9成房屋出租,超万人的庞大新居民大军涌入小区,只有6名成员的村班子成员要管理这样一个村,显得捉襟见肘,一系列新的管理难题不断涌现。

  “小区绿化刚刚种上,第二天就有村民把小草拔了撒上菜籽;楼房中间拉根绳子晒被子;生活垃圾随意乱倒,污染河道、堵塞下水管道;平均每周每个小区一起偷盗案件……”说起这些管理“顽症”,永越村村委会主任庄明火直摇头。

  为了破解这些难题,永越村在3个新村集聚点试点成立户主委员会。由该村3900多名村民海推产生89名户主代表,再由89名户主代表公开选举产生两个村户主委员会班子成员。户主委员会与城市社区的业主委员会相似,取代原先村民小组长的区域管理模式,负责计生、环卫、安全等职责,同时接受村民代表的监督。

  有了户主委员会,很多村干部“说不通”的理委员们上门就“说通”了。今年4月,村里要对双园桥浜和金凌桥港进行沿岸垃圾清理,但周边涉及81户村民的承包地。村干部上门做工作时,村民吴某不理解,说什么都不愿意村里的挖掘机开进来。永越新村户主委员会主任张金泉闻悉,主动上门,与吴某拉家常,讲道理。几天下来,吴某终于点头,他说:“五水共治最终得益的还是老百姓,家门口的河道干净了,自家环境也好了。”

  经户主委员会的努力,一个半月时间,81户村民全部同意配合清“三河”行动,双园桥浜和金凌桥港沿岸垃圾被全部清理,共运出500多车的垃圾。

  有了户主委员会,不仅村干部工作好做了,而且村民也得到了很大的实惠。永越村牛北组村民张大生与张金泉原本就是一个小组的老熟人,聊天中,他向张金泉反映,村里没有可以喝茶的地方。张金泉将这一情况向村里反映,为此村委会拨款购置桌椅,利用村里的越茂公园长廊,“建起”了一个露天茶社。张金泉笑着说:“很多村民的‘小事’,村干部不能及时发现,我们了解到后就能及时反映,让村民得实惠。”

  “通过村民依法自治,服务管理更方便快捷,村两委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到经济工作中去。”庄明火深有感触地说。


浙江日报 专版 00012 桐乡:从管到治,让社会活力迸发 2014-06-27 浙江日报2014-06-2700012;浙江日报2014-06-2700007;浙江日报2014-06-2700010;浙江日报2014-06-2700011;浙江日报2014-06-2700013;浙江日报2014-06-2700019;浙江日报2014-06-2700009 2 2014年06月2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