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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0版:政治纵深·法治

动了真格,
方有震慑

  问责,已经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普遍运用的责任追究制度。

  海口市秀英区近日通报,秀英区商务局局长吴某某等6人因“病死猪肉事件”被全区公开通报曝光,吴某某因负有监管不力等主要领导责任,被停职检查。因为“不作为”、“慢作为”而受到处理,当地处理可谓公开及时,也顺应了民意。

  正所谓,有权必有责,官员没有履行好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精神懈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因为失误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理当受到惩处。但现实中,有太多处罚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例子,引致公众的不满。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庸官、懒官,有的地方对外宣称严肃处理,实际上毫发无伤;有的表面被免职,实则换个位置坐坐;有的对干部的失职避而不谈,一笔带过……种种敷衍了事做法根本就是应付之举,甚至有愚弄公众的嫌疑,失信于群众,更坏了风气。

  问责,其根本目的是提醒领导干部为自己的用权履职行为负责,既是警示教育干部,也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只图做做表面文章的假问责、假免职,万般袒护遮掩,不是爱护干部而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任,而且深深伤害百姓的感情,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众所周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动了真格,对干部才有真切的触动,才能让问责制度真正发挥震慑作用。

  当然,问责干部并不是要一棍子打死,让人永不翻身,而是让干部在失误中吸取教训,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任、勇当担。对于那些能力强、素质好,有潜力,因为一时失误被问责的干部,仍要严格要求、爱护培养,让他们以一次问责为警醒,在以后的工作中,怀着对权力和公众的敬畏之心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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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有震慑
2014-06-26 3521364 2 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