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派出所可受理经济案件

  本报讯 (记者 翁浩浩 通讯员 徐佳) 今后,如果受到经济犯罪侵害,可以就近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案。近日,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派出所全面接受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以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快速追赃挽损。

  根据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内经侦部门管辖的89种经济犯罪案件的报案、控告、举报,必须迅速接警,不允许对群众推诿或拒绝,必须及时自行查处或转递处理。同时,派出所可以依法立案侦办辖区内持有、使用假币案,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案以及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的职务侵占案、挪用资金案等5种案件。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派出所可受理经济案件 2014-06-25 3520916 2 2014年06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