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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今日温州·社会

鹿城:机关食堂倡文明餐桌

  区委报道组 王荣 谷若 陆闻民

  本报讯 日前,笔者在鹿城区机关食堂采访,发现这里的面貌焕然一新。 “自从开展‘文明餐桌’活动以来,我们时刻紧记‘文明餐桌’的要求,逐渐养成‘饭菜都适量,不剩饭菜、不浪费粮食’的习惯。”鹿城区机关工作人员马欢欢告诉笔者说。

  今年,鹿城区全面开展“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活动,打造文明用餐、节俭节约、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

  “以前每天饭盘里都有剩菜剩饭,很心痛,现在浪费的现象少了,我们的工作量也减轻了。”鹿城区府机关食堂服务员陈女士高兴地说。据鹿城区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要求所有职工从文明细节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规范言行,摒弃陋习,崇尚礼仪,遵守秩序,形成“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生活理念。

  据了解,此次“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实行动态管理。凡被授予“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称号的单位,要在食堂外或食堂内明显位置悬挂奖牌,向就餐人员宣传、展示,并接受监督。隔一年组织复查,经复查合格的,保持荣誉称号;不合格的,视情况给予整改或撤销称号。同时,“文明餐桌”行动示范食堂创建,还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评选考核内容,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中给予适当加分。

  “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和‘节俭养德全民大行动’指示的重要举措。”鹿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吴东来说。据介绍,通过本次活动,鹿城区直各机关单位、街镇充分发挥机关单位带头示范作用,在单位中营造文明消费、节俭用餐的良好风气,推进小餐桌带动大文明,并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


浙江日报 今日温州·社会 00019 鹿城:机关食堂倡文明餐桌 2014-06-25 浙江日报2014-06-2500006 2 2014年06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