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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经济

五“集”促提升

  朱磊

  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布局中,规划建设省级产业集聚区是“重要一招”。自2010年制定规划、2011年启动建设以来,产业集聚区取得的积极成效不应忽视,存在的问题制约更需正视。

  14个产业集聚区,截至2013年,已开发面积364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面积的0.36%;14个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2218亿元,占全省的10.98%。累计引进项目协议投资近9000亿元,长安福特、上海大众等一批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实体经济大项目落户产业集聚区。对产业集聚区的增长极和大平台作用,应给予客观评价。对深入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应保持战略定力。

  受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与希望预期还有一定差距,面临布局的“首难”、功能的“瓶颈”、产业的“软肋”、政策的“乏力”、管理的“困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集聚区提升发展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五个“集”上下功夫、求实效。

  布局要集中。14个产业集聚区分布于全省36个县(市、区),大多数跨县级行政区设置,且包含已有的开发区、园区,往往“一片土地,诸侯林立,各方角力”。这种格局既增加了建设管理的成本,也加大了招商引资恶性竞争的风险,是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必须破解的“首难”。要尽快把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块明确下来。数量不要多,原则上每个产业集聚区选择1个核心区块。面积不求大,近期可开发建设面积控制在20至30平方公里左右。开发不能散,通过有效机制把各方面力量整合起来。省级层面要加强管控,避免一些地方把有限空间资源按照行政区划或开发主体“你一瓢、我一勺”地搞平均分配,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和气”伤了长远的“大局”。

  功能要集成。多数产业集聚区由于分散布局和分片开发,难以集中规划建设城市功能区。不少地方照搬传统的开发区、园区模式来抓产业集聚区建设,相对忽视与主城的整体规划、联动发展,基础设施和基本服务滞后,成为高端要素引进和高端产业集聚的制约“瓶颈”。要切实树立“产城融合”的理念,把产业集聚区纳入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着力完善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环保等五张基础设施网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休闲等五项基本服务,真正做到工业化与城市化同步推进、 “建区”与“造城”同步提升。

  产业要集聚。主导产业集聚度、关联度不高,是当下产业集聚区备受拷问的“软肋”。从2013年各产业集聚区首位主导产业占本区经济总量的比重看,只有2个超过了50%,有8个不足40%。更令人担忧的是,引进的大量产业项目中,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项目占了很大比重。有人评论,目前的产业集聚区是靠“铺天盖地“的“低、小、下”项目堆积起来的,只有数量上的“物理变化”;而不是“顶天立地”的“高、大、上”项目聚集起来的,没有质量上的“化学反应”。要立足全省产业优化升级的战略高度,对每个产业集聚区明确1至2个主导产业,制定产业项目准入标准。实行招商项目备案制,只有符合省定产业导向的,才能享受省级相关支持政策。在产业方向上,省级“规定动作”重于地方“自选动作”,否则产业集聚区就失去了省级层面的战略意义。

  政策要集结。客观地说,产业集聚区是我省目前各类政策最集中的平台,但实施起来还是稍显“乏力”。一方面,产业集聚区的布局太分散,落实政策只能“撒胡椒面”,结果大家都有“阳光雨露”,但也得不到“星星月亮”。另一方面,现有政策“大呼隆”的内容偏多,针对产业集聚区迫切需求的内容偏少,总落不到“心坎上”。政策创新要吹响“集结号”:一要向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块集结,重点在创新驱动、资源要素、行政审批、运行管理等方面完善和落实一批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政策举措。二要向发展质量优、态势好的产业集聚区集结,政策配置要跟着综合考评的“棒子”走,发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棒子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管理要集权。除了少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的管理职能实现全覆盖之外,大多数管委会的直接管理只能覆盖市本级区块,对分片区仅限于面上协调和信息统计。更有个别管委会,只是“统计局”和“信息办”,没有直接管理和推进建设职能。本应成为产业集聚区发展优势的管理体制,反倒成了拖后腿的“困局”。要坚持“一个核心区块、一个开发主体”原则,实现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实体化运作。对核心区块涉及多个县(市、区)的,可在管委会统一开发的前提下,采取股份合作、组建联合开发公司等形式,有关县(市、区)在开发公司占一定股份,共同参与核心区块建设,共享发展收益。浙江是股份制的发源地,企业都可以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做强做大,区域为什么不可以?产业集聚区如果能在这方面为全省走出一条新路,则善莫大焉!

  (作者为区域经济研究学者)


浙江日报 经济 00009 五“集”促提升 2014-06-24 3508025 2 2014年06月24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