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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2版:今日衢州

柯城纪委现场质询单位“一把手”

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

  区委报道组 姚宏东

  通讯员 李璇

  本报讯 “2012年,柯城区全面推行了农村集体‘阳光三资’监管机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是‘村账乡管’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运行中没有发挥好监管作用。农业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有哪些具体措施加强管理?”

  “我们也关注到了这个问题。今年,我们将加强农经站队伍体系建设,重新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发挥村监会主任作用,设立联网制度……”

  在柯城区政府1号会议室内,笔者现场感受到了区纪委与该区单位“一把手”一问一答的热烈场景。当天,区纪委常委和部分区纪委委员在分批听取部分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关于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个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汇报后,还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问题,并由部门(单位)“一把手”当场作答。

  现场接二连三的提问,不仅涉及汇报单位受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且直指一些单位党(工)委在信访案件办理慢、干部违纪案件线索汇报不及时、干部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等尖锐问题。在两个多小时的询问中,提问者问得具体、实在,“一把手”回答得认真、恳切。

  “现在汇报工作不一样了,必须要认真客观地梳理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要不然还真要一时答不上来了。”一位负责人从会场上下来后感慨地说。

  据区纪委介绍,为保证质询的效果,区纪委在会前做足了功课,通过收集资料、组织明察暗访、个别谈话、群众满意度测评及结合平时的来信来访情况,确定了首批需要接受质询的5家单位,并确定有针对性的提问。

  “这次质询会是区纪委督促我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具体举措。目前已经接受质询的有石梁镇、花园街道、农业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局)、规划分局5个单位,接下来,会有更多的单位接受质询点评。这项工作制度会形成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行下去。”区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浙江日报 今日衢州 00022 柯城纪委现场质询单位“一把手” 2014-06-23 浙江日报2014-06-2300011 2 2014年06月2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