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夏宝龙批示
本报杭州6月20日讯 (记者 方力 通讯员 赵晓林) 省直机关、省部属企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交流会今天在杭召开。省委书记夏宝龙作出批示,要求每个省直机关党组(党委)都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抓好落实。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层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省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中走在前列、做好表率。省委常委、秘书长赵一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直机关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全省各级机关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会议指出,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主体意识,部门党组(党委)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要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把党组(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要强化制度刚性,严格规范权力运行,严肃纪律执行,加强责任追究。要强化协助保障,加强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立足于抓常抓细抓实。
会议强调,省直机关要理清基层党组织的职责要求,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分内事”意识。机关党委要认真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机关纪委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落实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要充分发挥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排头兵作用。落实主体责任贵在敢抓会抓,抓苗头、抓细节,经常抓、长期抓,敢于抓、敢于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