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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从全国首个村监委会到“全覆盖”——

村级民主监督十年路

  本报记者 方力 通讯员 颜新文

  “监督看得见,权力管得住,村民真做主,发展好又快。”这句顺口溜,是我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发展的最好体现。

  10年前的6月18日,全国首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金华武义后陈村诞生,由此掀开了全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10年后的今天,村务监督委员会已经在我省3万多个行政村落地生根。

  后陈村曾经是武义县的“上访村”,先后几任村干部因为经济问题落马。怎样让村里的工作开展下去?怎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村民的期待中,当时新上任的后陈村村支书胡文法明白了,后陈村的问题,主要是村干部的权力缺少监督,村里的事村民做不了主,尤其是在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上。

  于是,对企业工作比较熟悉的胡文法借鉴企业里的监事会,在村里成立了一个监督机构——财务管理监督小组,这就是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雏形。

  财务常态化公开,接受监督;财务每月报账前,必须由监督小组签字……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村里的情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这些变化让村民喜在心中,也让县有关部门看在眼里。经过两个月的调研和试点,村务监督委员会挂牌成立,规定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监委会主任和成员选举产生。

  效果显而易见。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村里的招待费从原先每年的二三十万元减到现在的几千元。10年来,后陈村实现了“四个零”:群众零上访、干部零违纪、群众零投诉、违规收入零入账。

  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后陈村的经验,给我省其他地区作出了示范。随后,温岭、天台、嘉善等地也相继建立了村级民主监督机构。至2009年11月底,我省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监委会。2010年,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还被全国人大纳入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成为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一项重要制度。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15项重要制度,涵盖村务监督工作的各个方面,初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村务监督制度体系。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民主是核心。我省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成员3至5名,其中主任1名,从村民代表中选举产生。

  公平是原则。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职实行回避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近姻亲,村文书、村报账员等,均不能担任。

  公开是关键。在职责权限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重要开支的村务会议,对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和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村务公开等情况进行监督。

  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改变了村两委干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状况,使村民监督从“有名无实”变成“有名有实”。

  有的村干部体会最深的是,以前不做事,村民说你无能;做点事,村民又说你想捞好处,进退两难。现在,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身正不怕影子斜,放开手脚为民办实事,干群关系自然就好转了。

  从2009年全覆盖以来,村务监督委员会已经经历了两次换届。目前,全省村务监督队伍有10万多人。据统计,2009年以来,我省反映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信访量连续下降,最多的年份下降了15.5%。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村级民主监督十年路 2014-06-19 浙江日报2014-06-1900011 2 2014年06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