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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讹人者,当重罚

  黄宏

  南京公交83路司机徐连林扶起一名倒地的老人,万万没想到的是,老人坐到公交车前不肯起来了。幸亏多位好心乘客陪司机去派出所,才证明了他的清白。面对摔倒的老人,扶还是不扶,这个问题如幽灵一般,纠结在人们心中,拷问着良知。

  每次遇到此类事件,舆论往往分为两种:一种指责社会保障不够;另一种则是针对个人品质,以至于有“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的论调出现。

  事实上,“扶老人被讹”之所以成为怪圈,很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常常认为这仅仅是个人品质问题,即便讹人行为是“铁板钉钉”,讹人者最多也就是表达一下歉意,目前尚未听说有承担法律责任的例子。

  法律对某些违法行为惩罚的效力,应该针对这一行为本身试图达到的目的。就“扶老人被讹”这一现象而言,讹人者试图获得的,是经济利益,因此对之最有效的惩罚,也应是让其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这样才能让其望而却步。当然,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辅以其他惩罚手段,例如刑法中的相关罪名。

  毕竟,不可能每次都有热心旁观者愿意做证人;毕竟,道路上不可能每处都安了摄像头。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讹人者,当重罚 2014-06-19 3511303 2 2014年06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