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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新闻时评

提供诚信保证的认证机构,在金钱利益面前折腰,不仅损害了自身的公信力,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和诚信社会的建设。

不妨先给认证机构“认证”

  张西流

  近年来,“乱认证”、“假认证”屡禁不止,在企业质量管理认证、玩具业产品认证、农产品有机认证三大领域“潜规则”盛行,一些认证已沦为部分企业自我美化的“假面具”。

  认证变“认钱”,催生了不计其数的“假认证”,也批量生产了虚假的“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其对消费者的欺骗和伤害,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连提供诚信保证的认证机构,也在金钱和利益面前折腰,将诚信廉价“出卖”,不仅损害了自身的公信力,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和诚信社会的建设。

  “假认证”乱象丛生,首先源于对认证机构定位模糊、身份不明,其既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事业单位,更可以是社会团体;虽然明确其“非国家机关”,但又可以装模作样地行使着行政权力。再者,认证机构准入门槛低,什么人都能进入。至于那些助推“假认证”乱象的中介机构,更是像野草一样生长。特别是,尽管媒体称“假认证”屡禁不止,但几乎不见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过专项治理。可见,认证行业混乱无序,监管部门难咎其责。

  事实上,针对认证机构,已经制定了严格的设立条件,如场所和设施、管理制度、注册资金、专职认证人员等;如果是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而现实情况却是,许多认证机构设立时,“节省”了这些必备的条件,不规范经营,造成认证机构鱼目混珠。

  因此,若要治理“假认证”乱象,当务之急,是要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首先,对现有的认证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同时,应建立严格的认证机构准入制度,不符合条件的拒绝审批,并执行“谁审批谁负责”的连带责任追究制,确保认证机构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地从事认证活动,让“认证”真正担当起消费者信心的保护者。


浙江日报 新闻时评 00007 不妨先给认证机构“认证” 2014-06-19 3512632 2 2014年06月1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