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目标
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全面完成三河整治,平原河道清淤350万方,平原河道保洁率达100%,消除平原河网劣Ⅴ类水;基本拆除占河违法建筑,城镇河岸绿化率达90%。完成全省第一批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建设,全面实施阶梯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