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通报多起过期食品违法案例
过期食品缘何屡禁不止
记者 陈文文 通讯员 俞晶晶
本报杭州6月16日讯
记者 陈文文 通讯员 俞晶晶
拆箱、挑拣,去除不良颗粒,重新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为“2014年1月15日”。在杭州临安晨香炒货食品厂内,半年多前回收来的滞销夏威夷果产品,通过这样的流程,获得“新生”。
今天,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布了一批食品安全“黑名单”并通报十大典型案例,令人心惊的是,十大案例中有4个均涉及涂改伪造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这是食品行业潜规则,在业内已经成为了公开的秘密,但却屡禁不止。”一位执法人员如此说。
涂改造假几无阻力
去商场、去超市买食品,最先关注的,就是食品的保质期。但是绝大多数消费者可能想不到,你眼里看到的这个保质期,也许根本不是真的,而是被人为涂改过的。
或许你曾学过几招,例如通过查看生产日期是否“模糊不清”,印刷日期周围是否“留有墨迹且色泽发乌发暗”等方法来辨别“真假生产日期”,但随着涂改手段“升级换代”,一些业内人士坦言,这些方法已基本失灵。
“对于涂改食品保质期问题,从一些大企业到小商贩,很多人心知肚明。”杭州一位知名食品包装机械制造商透露,目前,比较有效的反制措施,是使用激光打码机,它把生产日期等信息用激光“烧”在包装上。
但对于激光机,食品界不少厂家敬而远之。主要原因是嫌成本高,价格是使用油墨设备的2倍左右。同时,激光机生产效率低于油墨机,影响产能。
杭州一位超市负责人坦言,目前食品流通领域比较通行的“行规”,是商家对包装食品剩余1/3保质期的拒收,剩余2/3保质期的食品,被纳入促销对象。而最终过期的商品,商家往往会退还厂家,损失都由厂家承担。这种不合理的分配体制,是厂家伪造食品保质期的原因之一。
结果是,经过“改头换面”再上市的食品,原本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的细菌群,通过繁殖可能出现“几何级”放大。而原本不应存在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色葡萄球菌等“健康杀手”,也会乘虚而入。
过期食品多方牟利
24箱“乐芝”牌橄榄油,保质期截止到2013年11月23日。眼看着这些橄榄油已过保质期,经销商上海维纳贸易杭州分公司擅自打印了保质期标贴——“截止到2015年1月26日”。
随后,这24箱橄榄油被销售给了杭州秀爱贸易有限公司。秀爱再一转手……所幸被杭州工商部门查获。
“进价低,出价高,这中间巨大的差价,就有商家打起了主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后来他们顺藤摸瓜查到了上海维纳贸易公司,在这家公司的仓库内,查获超过保质期的131瓶果酱,但维纳公司有关负责人只承认“现场作案”的违法食品,对流入市场的货源概不交代。
知情人称,过期食品整个产业链有人负责回收,有人负责改生产日期,有人负责往外卖。“大多运往全国各地的农村市场。农村市场消费水平总体偏低,同样的产品消费周期比城市要长,一些包装食品,不等卖完就到了保质期。农村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较少索要发票,甚至连生产日期都不看,这就为不法商贩向农村倾销过期食品提供了生存空间。”
违法成本急待加码
伪造食品生产日期,已算不上什么新鲜事。为何屡屡发生?杭州市工商部门的一位负责人称:伪造生产日期处罚力度小 。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指出,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但因法律法规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较弱,令违者有恃无恐。
从此次杭州市食品安全百日严打的处罚金额上可见一斑:富阳市来军副食品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处罚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22件,罚款5000元。”临安市俞丽娟副食品经营部经销过期食品,罚款2000元,上海太湘然食品涂改加印保质期,罚款45000元…… 这种“挠痒痒”的惩罚力度,执法人员也很无奈。
有专家认为,应该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罚则进行“升级”,凡是不按规定处理过期食品的单位,无论是生产者、经销者,还是零售者、负责销毁者,一律实行“一触线即死亡”政策,用高昂的违规成本来震慑那些蠢蠢欲动者。监管部门应参照国际经验,要求国内食品包装标注“销售截止日期”,给消费者购买后食用、储存留有余地;标注“最佳口味期”,明确食品味道或者质量的最佳时间;标明“食用期”,指明食物最后食用日期;印刷“封箱包装日期”,以便于出现问题时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