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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三乡三情”化纠纷

——记嘉兴新居民调委会调解员伍梅菊

  本报记者 沈吟 陈培华

  【党员名片】伍梅菊,女,1970年出生,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新居民调委会调解员。

  “老乡,要是没有你,这事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新居民调解中心,重庆秀山人吴昌学拉着调解员伍梅菊的手,一脸感激。

  原来,吴昌学的儿子在学校不慎砸伤了同学的眼睛,原本以为只是皮外伤。没想到,一年后,受伤的孩子发生严重眼疾,被诊断为外伤性白内障,进行了手术,医药费近万元。双方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这一难题交到了伍梅菊手里。伍梅菊老家在重庆市秀山县,一口家乡话让吴昌学顿时感到亲近不少。“老乡,先消消气,你设身处地为别人想想。”伍梅菊耐心做起了老乡的思想工作。

  由于地缘相近,伍梅菊跟另一当事人贵州人李仕平也用家乡话沟通。“大家都在异乡,就是一家人,要互相帮助、体谅。”伍梅菊的话,一句句都说到他们心坎上。就这样,一个下午下来,双方达成了和解,由吴昌学赔付5600元。两家人也没有因此伤了和气。“调解好一起纠纷,自己都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伍梅菊说。

  2004年,伍梅菊来到洪合镇,与丈夫一起从事羊毛衫加工生意。洪合镇外来务工人员较多,新居民人口总数几乎是本地人口的3倍。由于风俗习惯、性格文化等差异,矛盾纠纷较多。2009年2月,洪合镇决定成立新居民调解委员会。为人热心、性格开朗的伍梅菊被聘请担任专职调解员。

  一开始,对于调解员该怎么做,伍梅菊心里并没底。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她,为了成为一名合格的调解员,认真向洪合司法所的员工学习,利用工作之余努力钻研法律法规。

  做好新居民的调解,光懂法还不够。伍梅菊摸索出一套独特的“三乡三情”调解法,以乡音、乡俗、乡情和亲情、友情、感情为基础,妥善调解矛盾。“老乡见老乡,有事好商量。尤其是当新居民与当地居民发生矛盾时,由于我们也是新居民的身份,就比较容易取得他们的信任。”伍梅菊利用老乡之间风俗习惯相似、说话方便、平时打交道多等优势,成功化解了一起起矛盾。5年来,伍梅菊和搭档饶仁华帮助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千余起。

  伍梅菊在实践中摸索经验,把新居民调解工作做得有声有色。除了化解矛盾纠纷,平日里,伍梅菊还经常走村入户,了解新居民的工作生活情况,帮他们介绍工作、排忧解难。“大家都在异乡工作生活很不容易,遇到困难就要互相帮助。”伍梅菊说。

  【党员心愿】为更多的新居民排忧解难,让更多的纠纷得以化解,让更多的人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是我最大的心愿。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三乡三情”化纠纷 2014-06-13 3434030 2 2014年06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