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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要闻

  一、听证事项

  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25名,包括:学生家长或学生参加人11名(含低收入人员1名,另设替补人员2名),高校参加人4名,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有关政府部门人员3名,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员1名。

  (二)产生方式

  1.学生家长或学生参加人(含低收入人员)委托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推荐产生。有意参加者可在6月10日~1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8楼806房间,联系人:陈一鸣,联系电话:0571-87060315转6815)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从浙江消费维权网(www.zj315.org)下载《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传真电话:0571-87023873)至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名结束后,由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学生家长或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职业等);

  (3)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5)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2.高校、其他利益相关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人员等参加人由省物价局根据规定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或聘请。

  三、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8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应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省物价局。有意参加者可在6月10日~1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从浙江消费维权网下载《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身份证件复印件传真至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报名结束后,由省物价局根据规定,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

  四、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有意参加的新闻媒体可在6月10日~17日,持记者证及复印件,到省物价局投诉举报中心(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23楼2303室,联系人:朱丰刚、韩菲,联系电话:0571-85772266)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或从浙江消费维权网下载《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新闻媒体记者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记者证复印件传真至省物价局投诉举报中心(传真电话:0571-85172956)。

  特此公告。

  关于召开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的公告(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将于2014年7月中旬左右召开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调整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浙江省物价局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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